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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物流产的注意事项

来源:中山百佳妇产医院 在线服务 | 预约挂号

  现在许多女性朋友都过着未婚先同居的生活,这样如果稍微有点疏漏,就非常容易造成意外怀孕的发生,这时大多数女性朋友都会选择人流来终止妊娠。由于药物流产的简单方便性深受女性朋友的喜欢。但是女性朋友应该对 药流有所了解。下面医院医生为大家介绍了药物流产的注意事项。
  1.药物流产前
  (1)药流前做B超检查,排除宫外孕,了解胚囊大小、位置,以帮助确定是否适合做药流。
  (2)药流必须是停经49天之内的受孕者,年龄在40岁以下
  (3)身体状况良好,无禁忌证。禁忌证包括:曾患、正患较重的全身性疾病,肝、肾功能不全,过敏体质,心脏病、高血压、贫血、哮喘、青光眼、妊娠期皮肤瘙痒等
  (4)要到有急诊处理、刮宫条件和输血输液条件的医院进行药流,多加观察,以防不测
  (5)药流严格按医嘱按时复诊。
  2.药物流产后
  (1)药物流产后的卫生与避孕,要精心。
  (2)药物流产时,由于子宫有新的创伤及阴道流血易发生逆行感染,因此要注意局部卫生,洗澡应以淋浴为宜,不要洗盆浴,以免污水进入阴道,引起感染。一个月内禁止性生活。
  (3)药物流产后要休息1~2周:逐渐增加活动量。在人流后1月内不要从事重体力劳动和下冷水劳动,以免抵抗力降低诱发其他疾病。
  (4)观察出血情况,人流后阴道流血超过一周以上,甚至伴有下腹痛、发热、白带混浊有臭味等异常表现,应及时到医院诊治。
  温馨提示:通过上述医院医生对药物流产的注意事项的介绍,想必大家对此有了 的了解,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疑问请点击在线线3预约或来电预约我们的医生!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!祝您生活愉快,身体健康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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